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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端午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“四风”的公告

稿件来源:贺兰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: 2022-06-01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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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防端午节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现就有关纪律规定明确如下:

  严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、高消费娱乐、健身活动等;

  严禁违规用公款组织各类节会、庆典等总结表彰活动;

  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、定制版高档酒、“天价烟”等谋取私利、搞利益输送;

  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

  严禁公款旅游或者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;

  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;

 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;

 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、有价证券等;

  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;

 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;

  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

  严禁在参加公务活动用餐或个人餐饮消费时铺张浪费;

  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纪行为。

 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,一律从严从重、顶格处理,望广大党员干部明底线、守纪律、知敬畏。同时,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贺兰县纪委监委反映有关问题线索,贺兰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,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。

  举报电话:0951-8082805、0951-12388

  举报网站:http://ningxia.12388.gov.cn

中共贺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
2022年6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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